区特种设备应急预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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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在碰到一些紧张情况时,需要启动应急预案,大家了解怎样完成一份成功的应急预案吗,陆玖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区特种设备应急预案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区特种设备应急预案8篇

区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篇1

一、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公司二号井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是西沟二矿的综合事故应急预案。据其相关内容,西沟二矿存在以下主要危险源和风险:

1、西沟二矿为高瓦斯矿井,正常生产情况下,矿井一个采煤工作面,两个掘进工作面。采面采用急倾斜特厚煤层水平分层放顶煤采煤法。采面在推进过程中,上隅角极易造成的瓦斯聚集超限,都可能导致发生瓦斯爆炸。

2、矿井煤尘都具有爆炸危险,瓦斯爆炸极易引发煤尘爆炸。

3、西沟二矿采用综采综掘的机械化生产工艺。井下设备种类、台数繁多。电器防失爆工作比较繁重,微小的失误都有可能造成失爆现象。

4、矿井开采急倾斜煤层,采区单翼布置,采煤掘进相互压茬,矿山压力显现明显。回采巷道采用锚网钢带加锚索联合支护仍解决不了问题,部分地段还要进一步再采用矿工钢棚式加强支护防止冒顶事故的发生。

5、西沟二矿主采煤层的自燃发火期为3—6个月。属易自燃煤层。采空区管理不善,极易造成采空区自燃。

6、供应西沟二矿用电的大黄山变电所,是一个分级管理的电力供应单位,在大负荷用电情况下,可能造成计划外大面积停电。西沟二矿是高瓦斯矿井,大面积停电,必定生成各种危险因素。

以上诸种危险、危害因素,如果汇集一起,必定造成严重事故。根据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必须进行演练。本次演练主要内容为设定矿井计划外大范围停电,造成掘进工作面瓦斯聚集超限,酿成v级事故后,西沟二矿对其正确处置的全过程演练。此类事故如果处置不当,极易发生因为电器设备失爆等外因火源引爆瓦斯,进一步发生煤尘爆炸、冒顶、煤层自燃等一系列综合性事故。

二、演练的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煤矿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矿井各应急部门、机构和人员之间的协调能力,增强职工应对突发重大灾害事故的信心和应急意识,提高应急人员对应急救援的熟悉程度和应急水平,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与岗位,提高矿井整体应急反应的能力。同时通过演练,评估矿井应急预案的整体及各部分是否能有效地付诸实施,验证应急预案的适应性,找出应急准备工作中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从而保证应急预案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应急组织领导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井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救援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由矿长任组长,总工程师及各副矿长任副组长,调度室、生产技术科、安全科、机电科、经营部、综合办及区队负责人为成员。小组具体情况如下:

1、应急救援演练领导小组

组长:蒋其峰

副组长:黄绪红、王明程、王鹏举、丁显忠

成员:皮伟、陈玉、陈国新、田才让、牛喜明、牛建军、杨栋、李留彬、庄乾峰、沈正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办公室主任陈国新(兼)。

2、领导小组救援职责:

(1)分析本矿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制定、批准瓦斯煤尘爆炸重特大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措施。

(2)告知本井井下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督促各单位对干部职工进行应急处置措施贯彻学习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发生事故后,立即组织自救,防止事故扩大,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

(4)根据事故情况及应急自救程度,对抢险救灾方案进行决策指挥,确定相应报警级别和应急救援级别,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进行裁决和紧急处理。

(5)指挥、调度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救护,工伤抢救,后勤支援等工作,调度解决抢险救灾所需资金和救灾物资。

(6)督察应急处置人员的行动,保护现场抢救和现场以外其他人员的安全。

(7)对事故善后、单位秩序维护、事故的调查处理、恢复生产等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落实。

(8)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3、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组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副组长的协助下,制定事故的处置计划。

(2)总工程师在组长领导下,负责处理灾害事故技术方面的工作。

(3)生产矿长负责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人力的调配,工作任务的落实等方面的工作。

(4)安全矿长根据批准的事故处置计划,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进行控制,对安全措施落实,并实行有效监督。

(5)机电矿长负责矿供用电及机电设备的调配方面的工作。

(6)经营矿长对事故救援的后勤工作具体负责,全面协调后勤工作的材料供应、人员安置、资金供应、及伤者家属的善后洽谈等工作。

(7)领导小组各成员应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组长、副组长负责。

四、演练时间地点

演练时间安排在1012年10月18日中班进行。演练地点设在710采面风巷。演练前一天通知各区队,在演练当天要认真布置,具体安排。

五、参加人员及单位

人员:矿长、各副矿长、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及“西沟二矿管理构架”内所有单位的负责人等事故救援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

单位:科室所有人员、综掘一队710采面风巷的施工人员、救护队全体成员。新疆东银能源有限公司安全部及驻矿安全检查站。

六、演练的组织机构

1、考核组:

组长:黄绪红

成员:陈国新、陈玉、田才

让考核组主要负责在演练过程中,考核西沟二矿干部的现场指挥和处理事故的能力,考核现场每个职工应对突发事故的思想状况,考核职工在遇到事故后能否按照正确的避灾方法和避灾路线进行撤退。

2、地面避灾预案演练指挥组

组长:蒋其峰

成员:王鹏举、王明程、丁显忠、皮伟、杨栋、李留彬、牛军波

负责整个演练方案的编制、演练组织、指挥、协调、处理,在预案演练前对职工进行应急避险预案进行学习、贯彻及考试。

3、井下现场避灾演练组

组长:牛喜明

成员:牛建军、庄乾峰、刘磊、沈正平

主要负责现场指挥,充分发挥现场组织的能力,把平时学习的避灾方法运用到演练中,组织职工避险,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和本单位汇报现场情况,供领导决策。

七、演练前的准备工作

1、确定演练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演练前,区队干部认真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各类事故避灾方法的学习。

3、演练组组织召开演练工作会议,针对演练内容查找出在演练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避免职工在演练中发生意外事故。

4、演练前,备好演练过程中所急需的物质和装备。

5、模拟演练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紧急抢救,准备演练器具。

八、演习情景(模拟事故)

1012年10月18日上午10时16分,情景的主要内容为:西沟二矿710采煤工作面南北巷正在进行正常掘进,北巷9号钻场内正在打钻,钻沟孔倾角—24°已钻进145m。突然,井下两趟供电线路全部停电,局扇停止运转。钻场内钻孔瓦斯持续不断的涌向钻场。又加上掘进工作面内的瓦斯涌出,巷道内瓦斯浓度快速升高到3.5%,造成一期v级事故。西沟二矿按照相关要求,立即起动《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公司二号井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最后顺利完成瓦斯排放工作,使矿井恢复到正常安全生产状态。演练主要设置了以下场景:

场景一:接警及处置。

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井下值班领导陈玉汇报,矿井两趟供电线路全部停电,井下机电设备全部停止运转。当班调度员立即将此情况汇报矿长蒋其峰和各级领导。蒋其峰当即安排,立即起动西沟二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主要演练井下作业地点撤人、井下所有供电设备的在人员撤离前的手把打零位操作、710风巷巷口设置禁止进人警标、瓦斯持续监测等要素的处置方法及过程。

场景二:事故发展及级别判断。

井下人员已全部撤到地面,停电时间已持续35分钟。监控室报告,710风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已达到1.5%。总指挥长宣布,按v级安全生产事故,起动西沟二矿瓦斯超限事故应急救预案。主要演练事故发展期间,井下危险因素的发展及演变、灾害程度的判断、确定从大面积停电事故发展到瓦斯超限事故后,应急救预案随之变换起动的过程。体现出综合应急事故演练的特点。

场景三:事故处置

主要演练矿井恢复供电后,瓦斯超限区域的处置程序及方法。矿井持续停电2小时后,恢复正常供电。监控室报告,710风巷瓦斯浓度已达到5%。总指挥下达710风巷瓦斯排放的命令,总工程师立即组织通风部门人员,按照西沟二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中规定的瓦斯排放措施,进一步具体制定出了《710风巷瓦斯排放措施》,并经审批后实施。最后将瓦斯安全排出。

场景四:救援行动

主要演练矿救护队在排放瓦斯前的危险因素侦察能力和排放瓦斯期间的应急救援行动能力。设定救护队员进入瓦斯聚集区域侦察,用光学瓦斯鉴定器进行瓦斯浓度测量,设定发生作业人员发生瓦斯窒息事故的紧急救援。

场景五:应急结束

主要演练聚集瓦斯全部排出后,灾害现场的隐患消除、安全状况确认,救援人员撤离、指挥长宣布演练结束。恢复正常生产。

九、效果评价

由应急演练考核小组对演练效果,并提出考核意见。演练领导小组做出演练总结报告。在报告里应详细说明在应急演练过种中存在的问题,按对应急工作及时性,有效性的影响程度,把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不足项、整改项和改进项进行归类整理。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要求及工程计划,及时修订和完善《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公司二号井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区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篇2

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省、市质监局、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本气站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液化石油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为指导思想,一旦发生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

二、基本情况

液化石油气主要由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等烃类介质组成,还含有少量co、co2等杂质,由石油加工过程产生的低碳分子烃类气体(裂解气)压缩而成。

危险特性:

(1)极度易燃;

(2)受热、遇明火或火花可引起燃烧;

(3)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4)蒸气比空气重,可沿地面扩散,蒸气扩散后遇火源着火回燃;

(5)包装容器受热后可发生爆炸,破裂的钢瓶具有飞射危险。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1)如没有防护,直接大量吸入有麻醉作用的液化石油气蒸气,可引起头晕、头痛、兴奋或嗜睡、恶心、呕吐、脉缓等;重症者可突然倒下,尿失禁,意识丧失,甚至呼吸停止;

(2)不完全燃烧可导致一氧化碳中毒;

(3)直接接触液体或其射流可引起冻伤。

三、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及成员

成立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由站长任组长,副站长任副组长,其他人员为成员。

发生事故时,启动本预案,由在场的组长或副组长现场指挥,组织实施救援工作。

四、相关联络机构: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公安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建设局。联系电话:地址:

五、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一)、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1、阀门、管线、法兰连接处,封盖处垫片老化容易泄漏。一经发现须先将罐内的液倒到其它储罐,使液化石油所迅速脱离可能蔓延火灾的区域,由安全员带领维修人员,穿好工作服、鞋、手套等,带上灭火器及垫片、备件进行抢修。首先关闭上、下行阀门,用不发火工具减压,减压时人员不要随便移动,杜绝一切人员进行现场,绝对禁止烟火。待气体浓度稀释后,尽快抢修更换垫片完比后,做好记录。泄漏不严重的可用相应的带压堵漏装置暂时堵住。

2、当来不及倒出的液化石油气存在罐内,又靠近火灾,在受到威协,会引起爆炸的时候,可提前开启放散阀向大气放散液化石油气,以保护容器安全。

3、倒罐操作参照倒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或罐车装卸操作规程)执行。

(二)、出现储罐、管线、阀门爆裂,液化大量外泄现象。

1、设备维护不当,失修、误操作、气候骤变、雷击等多种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出现此种情况,首先安全员关闭总电源和气源,迅速报警(110、119),并紧急通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上级主管领导增派人员,站长统一指挥封锁气站周围200米以内的道路,由专人疏散人群,把守警戒,切断一切过往的车辆和行人,并严禁任何火源,必要时以红旗示意,全站人员空带防静电工作服、鞋、手套入抢险。带上灭火器,打开消防井、消防栓、喷淋事故源周围地面。

3、储罐喷淋全部打开,稀释液体,淋湿地面,以免产生静电火花,用准备好的锥形木楔堵塞住裂缝并用包箍加固,浇注冷水以之结冰,暂时封住泄漏处。

4、启动压缩机(或采用烃泵),往事故罐加压打开临近储罐阀门迅速倒罐或倒瓶将气运走。待大气中的液化气浓度低于0.9%以下时,主可疏导车辆,行入通入。清理现场,事后查找根源,拒实上报,并做好事故抢修记录。

(三)、出现液体大量泄漏、爆炸、燃烧事故

1、一旦出现液体大量泄漏立即实施上述2条抢险方案。在发生爆炸、燃烧时,立即启动相临未泄漏的储罐喷淋,并用消防栓同时喷淋,便之降温。

2、另一组消防水组成水幕,阻隔火焰辐射波烘烤相邻储罐。搬离一切可燃物至安全地带用消防车灭火弹。泡沫灭火剂覆盖火源,干粉火剂对准火源根部喷射,窒息火源。

3、当燃烧火焰出现白热化时,迅速顶风撤离全体人员,躲避第二次爆炸冲击波,不做无益的人员伤亡,善后,查找事故原因,如实上报。

4、气瓶在运输中或瓶库内,如发现个别气瓶漏气或起火,又不是可以关闭阀门或采取临时办法可以排除的,可随时将其提出,在空旷的地方将其放掉,以免殃及其它气瓶。注意搬移带火苗气瓶时,应用防火毯垫衬,防止烫伤。

区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篇3

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事故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以下简称承压设备)事故处理预案如下: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单位目前有台锅炉、台压力容器、只气瓶、类压力管道在用,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承压设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锅炉缺水、超压、汽水共腾、锅炉熄火、炉膛爆炸、受热面管爆破、燃气锅炉的回火脱火、燃油燃气锅炉火灾、压力容器超温、超压、泄漏、异常变形、异常振动等事故。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成立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工程部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一)、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指挥锅炉使用部门对承压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落实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二)、组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部门和承压设备使用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抢险救援措施;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三)、副组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三、预防与应急措施

(一)、定期组织本单位的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二)、定期对承压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承压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四、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一)、报警:

1、承压设备发生事故,第一反应即拔打“119”火灾电话报警,并向质监局、安监局汇报。报警人员要讲清承压设备事故的单位、路名、事故发生部门、事故发生情况,讲清本人姓名、电话号码等。

2、报警完毕后,即向总经理和部门领导报告。

3、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即时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二)、应急联络机构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公安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地址:

(三)、成立临时承压设备事故指挥部:

由总经理和有关人员选择合适部位成立指挥部,总经理为指挥长。

(四)、通报:

根据“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利用本单位的宣传工具,向本单位人员发送通报。

通报内容

1、事故发生情况;

2、人员情绪的稳定;

3、疏散人员和救护。

(五)、疏散和救护:

1、切断受影响电源,做好消防和防毒准备,防止泄漏的易燃易暴介质爆炸;;

2、制定安全区,确定人员疏散集合安全通道;

3、分工明确,引导和护送被困人员向安全区疏散,并做稳定情绪工作;

4、现场救护,由本单位人员在安全区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救治。

(六)、事故现场处理:

1、如起火:须组织灭火器材,开展灭火,由义务消防队负责人为灭火指挥,并清涂炉内燃料。

2、如爆炸:首先清涂炉内燃料以及散落的燃料,防止起火和发生第二次爆炸。

3、如泄漏:封闭泄漏现场、将泄漏设备与周围相连系统断开;堵塞泄漏部位,将设备内介质倒入备用容器

(七)、安全警戒:

1、加工场外围警戒:消除路障,劝导行人撤离现场。如起火为迎接消防人员及到达现场要创造有利条件。

2、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由领导小组立即向消防指挥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并移交指挥权,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调遣。

3、保护事故现场,禁上无关人员进入,并积极协助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五、事后处理

1、积极配合质监局、安监局等部门进行事后处理。

2、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3、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质监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

事故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六、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我单位各部门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救援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处理。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三)、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结识员工学习、熟悉掌握本《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区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篇4

一、总则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市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救援行动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导则》和《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设施的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政府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

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事故的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2.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3.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4.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5)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6)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二、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

救援组织体系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领导小组、现场指导协调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应急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组成。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救援领导小组)是xx市特种设备一般、较大、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构,负责在特种设备出现一般以上事故时,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参与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现场指导协调组由救援领导小组派出,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由广安质监局牵头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相关技术机构、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环境保护、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见下图: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

援专家

市级配合部门

区市县

xx市

市救援领导小组

现场指导协调组

特种设备事故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

救援领导小组组成

市政府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市政府分管质监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联系质监工作的副秘书长

广安质监局局长

成员:广安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总工会、广安电业局、市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

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安质监局,由广安质监局分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

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全市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广安质监局:负责接受事故报告,提出应急救援处置建议,按照救援领导小组的决定实施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2)市政府应急办: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

(3)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参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及警戒,加强事故区域内的治安管理,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5)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6)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7)市财政局:负责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经费的保障工作。

(8)市监察局:负责对相关单位及主要领导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到

位情况、工作情况、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应急工作,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疗;指定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和伤员鉴定转移。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11)市环境保护局:负责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特种设备事故的现场监测与环境危害监测控制和治理工作。

(12)市总工会: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3)广安电业局:负责事故现场电力的供、断控制工作。

(14)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救济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建立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机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组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库。

(2)指导和督促企业制定、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开展演练,掌握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隐患,及时通报预警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建立并完善各种应急信息资源系统;指导和督促相关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3)负责协调落实救援领导小组的重大决定;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信息、损害情况;组织事故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办理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场指导协调组及职责

一般以上事故发生时启动本预案,救援领导小组派出现场指导协调组赴事故现场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组组长和成员由救援领导小组确定。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应当在事发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

负责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提供发生事故设备的基础数据;组织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提出抢险救援方案的建议;提供专业救援机构和抢险器材物资资源信息,供现场救援领导小组调动。

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及职责

事故发生后,广安质监局成立xx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安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分析等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预警范围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以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安全监控:

(1)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3)重要地区使用的特种设备;

(4)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

(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

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分级建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监督相关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监控措施。

预防措施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属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

(2)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3)及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订、完善本单位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4)及时办理使用登记,保证特种设备登记率达到100%;

(5)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到100%;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7)特种设备隐患整治率达到100%。

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对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信息监测与报告

全市特种设备监测网络及监测点分为三个层次:即各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企业)、各区市县质监局、广安质监局,各基层监测网点应定期逐级上报监控信息。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至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救援领导小组及时分析研究,提出监测意见,对可能引发一般以上事故的异常信息,立即上报市政府。

企业对其拥有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的信息、实施监控的技术手段、安全检查和定期检验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和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及时报告各级质监局;对处于异常状态的

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的特种设备,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以各级质监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体,积极发挥专职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基层政府、大型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包括重大危险源辨识系统、事故隐患预警系统、安全状况评价系统、举报系统等,保证预警系统的信息传递准确、快捷、高效。

预警行动

以下事故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1)化工企业爆炸、停电、火灾事故;

(2)地震;

(3)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停电、火灾事故;

(4)其他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性事故。

各级质监部门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应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四、应急响应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启动本预案。

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业主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报当地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和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事故发生单位获知后,应当立即向当地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和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告,最迟不超过1小时。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事故报告电话:0826-。

各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电话。

(2)事故发生后,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尽快核实情况,并在2小时内报告本级和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市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启动相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事故,市救援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上报。

(4)移动式特种设备异地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业主应在1小时内向事发地质监部门报告,事发地质监部门应当及时通知设备使用注册登记地质监部门。事故发生地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规定逐级上报。

(5)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单位、地点、特种设备种类;事故发生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

分级响应程序

接到事故报告后,事故发生单位须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当地救援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应当带领职能部门人员立即赶往出事地点,及时采集现场各类所需信息和有关资料,参与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

分级响应程序:

(1)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事发地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应当启动相应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发生较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市、县政府两级启动相应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发地点,成立现场指挥部,采集现场各类所需信息和有关资料,指挥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

(3)当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时,经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上报请求支援。

现场指导协调的主要工作

(1)根据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协助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有关应急救援行动。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当地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特种设备次生事故,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

(4)协助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和有关企业配合、支援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紧急处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现场处置工作程序

1.尽快对事故发生时所涉及的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提出对事故所涉及的特种设备进一步处置的方案。

2.在不影响应急救援的前提下,积极介入对事故现场特种设备及其相关

设施的事故状态的保护,严禁一切对事故现场的变动。

3.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设备的类型和特性,提出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迅速对事故发生场所周围的其他特种设备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尽快确定这些特种设备是否有发生进一步事故的可能。

5.及时搜集和整理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有关资料,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

(1)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检验合格证;

(2)事故发生企业的所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包括管理人员);

(3)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所有监督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4)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所有维修保养记录;

(5)有关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校验记录和报告;

(6)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7)特种设备三个月内的操作记录和巡查记录,特别是事故发生前一周内的操作和巡查记录;

(8)与事故发生企业特种设备有关的所有安全监察指令书;

(9)涉及事故的特种设备所在工程的所有竣工验收资料。

现场处置工作要求

1.对事故危害、事故范围、事故危害扩展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进行初始评估。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

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3.设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地形特征、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4.抢救受伤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5.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

6.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毁坏。

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事故现场应当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围居民和群众疏散的建议,由事发地政府下达人员疏散指令。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根据需要建议事发地政府依法动员、调动、征用有关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由各级质监部门牵头,会同安监、监察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参加事故调查组,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进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重大事故由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较大事故由省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一般事故由广安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新闻发布

市救援领导小组是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信息的指定来源,负责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具体新闻发布工作按照省委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内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的通知》、《xx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应急救援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宣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1)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

(2)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5)紧急疏散人员已恢复正常生活。

五、保障措施

应急救援的资源、物资、装备、交通和通信保障

(1)广安质监局建立与市政府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市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专家的通信联络数据库。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的物资、装备储备,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广安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广安电业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保障工作。

(2)广安质监局组织建立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动态监管系统,及时掌握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和事故预警情况。

(3)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组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等应急救援力量,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防护器材、应急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和通讯装备等,建立地方安全监察网络和信息化网络。

资金保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技术储备与专家保障

(1)广安质监局负责建立全市特种设备专家组,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和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和技术保障。

(2)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建立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xx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专家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对国内外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专家组应当积极开展与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有关的科学研究,参与起草或修订完善本地区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方案,指导企业建立和制订本企业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宣传、培训和演习

(1)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

(2)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组织或者督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

(3)有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监督检查

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依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六、后期处置

善后处理

(1)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有关单位负责。

(2)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由有质监部门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

(3)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规划建设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4)事故救援结束后,当地政府应当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做好社会救助、保险等善后处理事项,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事故调查报告

(1)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内容主要有: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必要时应当进行技术鉴定),事故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确定事故隐患是否消除、周围环境污染、火灾隐患是否基本消除,对疏散人员能否返回提出意见,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事故调查组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救援领导小组。

(2)需要对事故、受事故影响的设备和事故现场环境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测、试验及鉴定时,由事故调查组确定与事故各方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负

责。

(3)事故调查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

(4)市救援领导小组适时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的发生原因及预防措施。

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七、附则

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

事故:生产或者生活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事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预案管理与更新

各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本区市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级预案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救援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特种设备事故和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救援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区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篇5

为加强对电梯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单位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单位目前有台电梯在用,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电梯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电梯困人故障;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于触电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其它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成立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总经理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工程部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

(一)指挥部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挥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现场救援组的职责:

抢救现场伤员;抢救现场物资;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四、应急联络机构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公安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地址: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联系电话:

五、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按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每年的1月份进行一次培训;

(2)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困人解救、井道内作业、轿顶作业、底坑作业、厅层作业、机房作业、更换和割短钢丝绳、扶梯桁架作业、施工用电常识、坠落保护、电动工具的安全使用、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事故报警、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经过有效的培训,公司按照本预案要求,每年的1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六、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公司的工程部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联系人:,电话:,工程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110、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七、应急处理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公司主要领导,由总经理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执行本预案。当指挥长不在时,由副指挥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立即派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

4、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网点,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制定抢救方案,迅速投入开展抢救行动。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在救助行动中,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紧急救援程序及措施

电梯困人的解救:接报后,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展开救援。首先要了解轿箱内情况,稳定被困人员情绪;其次准确判断电梯所在楼层(位置),根据具体制订并实施救援方案。有关救援程序如下:

1、停电或轿门故障:轿箱停在平层位置时,救援人员用三角钥匙开启厅门及轿箱门解救被困人员。轿箱停在楼层之间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断开电梯主电源开关(主电源开关设在机房内)——使用专用工具松开曳引机制动闸——扳动曳引机(必须双人操作),向上或向下移动轿箱至平层位置——以三角钥匙开启轿箱门,解救被困人员。

2、安全钳动作:轿箱停在平层位置时,救援人员用三角钥匙开启厅门及轿箱门,解救被困人员。安全钳动作,轿箱停在楼层之间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开启轿箱上方厅门——进入箱顶,先按下“急停按钮”——开启箱顶安全窗,放入“七横竹梯”——帮助和指挥被困人员由轿箱顶部的安全窗有秩序撤离。

3、电梯坠落事故救援:接报后,救援人员应首先关闭该电梯主供电电源——使用三角匙开启首层厅门及轿门,确认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情况——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专业单位到场抢险;

八、救援器材、设备、车辆等落实

单位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费用,根据本单位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有选择地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得挪作他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单位的'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统一纳入应急救援工作之中。

九、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

1、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指挥长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2、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指挥长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指挥长下达应急终止令

3、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

十、应急总结与奖惩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处分。对扰乱、妨碍抢险救援的人员,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它事项

1、本救援预案针对有可能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可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区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篇6

一、概况和目的

为了正确、迅速和有效地处置部门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订本预案。

二、特种设备状况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我矿特种设备有:起重机、锅炉、空压机、压力容器、叉车。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所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指挥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组建本部门应急队伍,并进行培训和演练等。

组长:机电矿长

副组长:机电副总

机电科长

组员:调度室

安监处

生产科

通风科

地测科

采供中心

后勤处

保安科

四、部门预警机制

1、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2、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3、部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4、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部门应当将特种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工人注意的显著位置。

7、部门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8、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10、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管理人员和部门有关负责人报告。

12、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部门有关负责人。

13、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部门的特种设备和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和设施功能齐全有效。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发现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部门力量或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把部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特种设备应急措施

(一)起重机事故应急措施

1、起重机碰撞挤压起重机在维修、吊装及运行过程中碰撞挤压作业人员时:

(1)立即停机或实施反向运行操作,应急救援现场安排专人监护空中物品或吊具,并采取防护措施。

(2)抢险救援组抢险人员穿戴必需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滑鞋等),进入危险区域救出伤员,若伤员挤压在物件中无法脱身,应采取其他必要的手段(叉车、气割机、千斤顶等)实施救援。

(3)医疗救护组负责救护和运送伤员。

2、起重机漏电、触电

(1)切断电源。抢险救援组迅速将起重机的总电源断开。

(2)抢险救援组抢险人员用绝缘物(棒)或木制杆件分开导电体与伤员的接触。

(3)医护人员实施人工呼吸或其他方法救护伤员并尽快转送到最近医院。

(4)总电源切断前禁止盲目施救。

(5)被困司机在起重机漏电的情况下,如未断开总电源,禁止自行移动,以避免跨步电压对人身的伤害。

(6)抢险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服、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

3、起重机吊具或吊物伤人

(1)现场警戒和隔离。根据现场情况,警戒保卫人员对现场进行警戒和隔离,并保证救援通道畅通,避免坠落物伤害继续扩大和无关人员影响现场救援工作。

(2)紧急通知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撤离和疏散。指挥人员用有效的通信手段(广播、话筒等)立即通知现场危险区域内的人员,警戒保卫组及时组织疏散和撤离危险区域内的人员。

(4)由抢险救援组专业抢险人员利用必要的设备设施(汽车起重机、叉车、气割机、千斤顶等)移开倒塌物件搜救受伤人员。

(5)医疗救护组现场应急处置后运送急救伤员到最近医院。

(6)抢险救人时,现场应有技术专家(人员)进行指导,先切断危险电源、水源、气源,撤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果已发生燃、爆事故,应同时组织安保消防组进行消防工作。在抢救的同时,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的危险状况(空中物品、电缆、电线、锐器、火源等)进行监控,确保施救人员的安全。

(7)搜救伤员时,一般不宜使用大型机械设备,以免对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二)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应急措施

1、防止炉外管道爆破:

(1)加强对炉外管道的巡视,对管系振动、水击等现象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当炉外管道有漏水现象,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若不能与系统隔离进行处理时,应立即停炉。

(2)加强对导汽管、汽联络管、水联络管、下降管等炉外管道以及弯管、弯头、联箱封头等的检查工作,发现缺陷(如表面裂纹、冲刷减薄或材质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3)加强对汽水系统中的高中压疏水、排污、减温水等小口径管道的管座焊缝、内壁冲刷和外表腐蚀现象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4)对过热蒸汽管道、弯管、弯头、阀门、三通等大口径部件及其相关焊缝进行定期检查。

2、防止过热器爆管:

(1)停炉检修时,对吹灰器吹扫区域周围、人孔门附近磨损情况检查。发现有明显磨损、光亮等情况,应对其管段进行测量壁厚。

(2)检查过热器区域的烟气均流装置、防磨护瓦等,防磨装置开焊、变形处应修复,缺损、脱落的要更换。

3、防止省煤器磨损爆管:

(1)检修中全面检查省煤器管,重点检查弯头部位、吹灰器周围、人孔门附近等处省煤器管的磨损,必要时应对上述管子进行壁厚测量。

(2)检查省煤器区域的防磨装置、管排的固定、夹持、吊架等,保持管排整齐。

(3)全面检查管子的局部缺陷,发现超过质量标准的应进行处理。

4、防止水冷壁管泄漏

(1)燃烧调整应保证水冷壁不结焦,防止发生高温腐蚀,在保证完全燃烧的情况下尽量减小过量空气系数。

(2)检修时重点检查喷燃器区域、吹灰器周围、底部水冷壁管的磨损情况,并对这些部位的弯头外弯处进行测量。

(3)严防锅炉缺水运行,当锅炉水位低到超过规定的极限值时,要立即灭火停炉;定期校对水位和试验高低水位报警;运行中严防锅炉超压。

(4)集控室所有汽包水位表计损坏,无法监视汽包水位时,应立即手动停炉。锅炉严禁在安全阀解列的状况下运行。

(5)运行人员要对承压部件经常检查,发现水冷壁管泄漏时应及时汇报和处理,防止泄漏扩大损坏其它管段。

(6)水冷壁有结焦时,必须及时打掉,打焦时应防止大块焦渣脱落。

5、防止锅炉缺、满水事故

(1)正常运行中,汽包水位控制投自动,当锅炉水位低至-300mm时,应停炉处理;当锅炉水位高至+250mm时,应立即停炉。

(2)定期进行汽包水位高、低报警试验。

6、设计、改造锅炉应遵守锅炉有关的安全规程条件要求。制造、修理、安装锅炉,严格执行工艺要求和质量检查制度。

7、搞好水质处理工作,保证锅炉用水达到标准。

8、不断加强司炉人员的正规操作,提高司炉工的操作水平和分析、判断事故的能力。为防止锅炉爆炸,遇有下列异常情况应作停炉处理:

9、遇到下列情况时立即停炉:

(1)锅炉缺水:水位在汽包水位计中消失时。

(2)锅炉满水:水位超过汽包水位计上部不见水位时。

(3)炉管爆破:不能维持正常水位或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时。

(4)燃料在燃烧室后部烟道燃烧,使排烟温度不正常升高时。

(5)所有液位计损坏。

(6)流化床结焦严重,无法维持运行时。

(7)旋风分离器或旋风筒严重磨损,造成护板或横梁烧毁。

(8)汽水管道或汽水截止门破裂,造成大量泄漏,对人身及设备安全构成威胁时。

(9)锅炉超压,安全阀拒动,对空排气门又打不开时。

(10)引风机、一次风机故障,不能维持运行时。

10、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请示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停炉。

(1)水冷壁、省煤器、过热器或减温器泄漏。

(2)承压部件张口,焊缝裂纹或管道阀门泄漏。

(3)燃烧室内与烟气接触的承压部件耐磨绝热垫层脱落。

(4)放渣、放灰管堵塞,经处理无效,难以维持运行时。

(5)给煤机设备损坏,不能维持燃烧时。

(6)给水炉水蒸汽品质或汽温超过允许值时,经处理无法恢复正常。

(7)流化床内或返料器下部结焦无法处理,难以维持运行时。

(三)空压机事故应急预案

1、空压机在允许启动之前,操作人员必须检查:

(1)主油泵运行状态,保证供油压力为0.26kg/cm2以上,若压力达不到,应在辅助油泵运行状态下打开主油泵下端的空气排除阀门,直到空气完全排净为止。

(2)确认机油加热器的动作状态,开启后供油温度上升到30℃。

(3)确认紧急停机按钮被打开。

(4)确认进口导叶2gv不在初始位置(0%open)。

(5)确认p20v放空阀没有被打开。

(6)压缩机停止状态下3段排放压力出现1kg/cm2以上时,不能启动压缩机。

(7)由于启动面板的异常,导致压缩机启动失败时,黄色灯亮,检查启动面板后,按复位键即可解除。

2、压缩机正常停机时,应先将机组卸载,再按“停机”按钮。当压缩机停机时,辅助油泵会自动启动并运行30分钟后自动停机,此时,辅助油泵不能手动停机,压缩机停止后,4分钟内不能启动。

3、空压机值班人员发现电网波动或其他原因短时间停电,造成空压机故障停机时,要迅速启动所有的螺杆空压机,并检查压力是否正常,空压机值班人员随后要电话通知电工到空压机控制室内将高压柜上的“低电压”压板解除,并按上面第一项逐项检查,待控制面板出现“允许启动”字样,得到当班值班长通知,方可进行再次启动,启动完毕后,电工要将“低电压”压板投入运行位置,待空压机正常运行10分钟,压力达到规定值时,逐台停掉所有螺杆压缩机。

4、(1)空压机岗位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出现故障停机时,确保能及时处理。

(2)螺杆压缩机常规巡检照常进行,每月必须进行开车试验,使之处于随时可以启动的热备用状态。

(四)叉车事故应急预案

1、本单位的叉车等特种设备的数量及具体位置的分布,编制书面记录和绘制的详细分布图,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均应存档随时备查。

2、本单位叉车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

(1)叉车驾驶人员无证驾驶

(2)叉车司机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3)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出现损坏

(4)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有泄露

(5)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没有充足等。

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容易引发事故的隐患点为本公司重点监控内容,在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检查隐患点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4、本单位根据在用设备的特点和实施应急救援的要求,配备的必要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存放于仓库,由专人保管。

六、应急响应

1、部门引导职工全员参与到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职工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时,个人能够采取措施的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逐级上报;

2、部门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后。其成员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组织和指挥应急行动;

3、在本部门不能处理安全隐患和事故的条件下,部门必须立即把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上报管理局安全管理办公室,进入应急响应程序。

4、部门上报管理局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要做到迅速、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5、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必须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检测与后果评估工作。部门在特大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介入,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6、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总结,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7、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对在处置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引发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应急保障

1、部门应急领导小组所属各部门按照规定配备应急消防、安全防范等设备、器材要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器材配置合理有效。

2、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部门内部应急队伍的建设,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部门内部应急队伍的素质。

八、后期处理工作

1、部门要配合单位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要努力协调资金、物资,做好事故后的人员安置以及灾后重建工作。

2、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部门要配合单位主动与当地政府、劳动部门等有关单位协商,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出补偿。

区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二、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七、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一、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三、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一、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三、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四、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五、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六、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七、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八、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二、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五、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七、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一、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二、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三、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一、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三、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四、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预案由设备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二、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七、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一、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三、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一、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三、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四、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五、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六、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七、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八、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二、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五、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七、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一、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二、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三、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一、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三、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四、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区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篇8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本单位员工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预案为赛萨工厂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赛萨工厂区域内使用特种设备时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特大财物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 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简称现场指挥部),实行法人代表(总经理)负责制。由法人代表陈永新任总指挥。副总经理陈舟任副指挥。县质监局、专业抢险救援单位、相关的检验机构为现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第五条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一)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组织指挥检验机构、专业抢险队伍等各方面力量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领导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三)落实指挥中心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六条 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入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七条副指挥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第八条其他各部门负责人及职责如下

(一) 通信联络组 负责人:施仲芳

主要职责:在指挥组领导下,负责与医院、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确保通信畅通。

(二)人员抢救组:

负责人:朱凯华、俞文安、郁忠培、袁永平

主要职责:对事故现场被困人员实施解救或送至医院,听从指挥人员调动,观察分析事故现场情况,进行科学抢救,并组织群众不得擅自进入事故现场。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措施

第九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内容: (一)有本单位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二)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特大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三)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队伍;

(四)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特大事故时的职责。

(五)委托具有电梯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对其电梯进行保养。应对其保养的电梯的日常安全运行有检查记录;

第十条 应根据应急抢险救援设备的特点,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一条 定期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对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第十二条 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如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四章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立即拨打110报告,同时向县质监局、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 应急处理

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 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各抢险救援工作小组,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贯彻执行本预案。当指挥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指挥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十六条 参加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

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六章 应急总结与奖惩

第十七条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奖惩。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事故和突发事故手玩忽职守等,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 本预案自公布后施行。 附件:

应急部门机构人员的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 崇明县堡镇人民医院: 崇明县医疗急救中心: 陈永新: 俞文安: 朱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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