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申请书的撰写需要注意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遗漏或错误的信息,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时刻谨记我们的最终目的,以下是陆玖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更名字申请书7篇,供大家参考。
更名字申请书篇1
____省公安??
本人现用名:__,性别:__,民族:族;户籍住址: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号,身份证编号:____于时在__学校毕业,工作单位:__由于当时起名草率,且时间紧迫,用字简单,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且字形结构相同,名字与社会大多人士的名字相符合,与同校的很多学生名字相同,和很多犯罪人员的姓名相同,给我的日常生活带来不便。同名字的情况,导致亲朋好友之间常拿名字与姓名相同人士相比较,成为亲朋好友之间取笑的对象,给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带来不必要的精神烦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和《姓名权》
以上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更改为:。望贵局同意申请更改!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更名字申请书篇2
xx市xx区公安局:
您好!
本人现用名xxx,男,汉族,20xx年x月xx日生于xx市xxxx医院。xxx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
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x更改为xxx,望同意改名为切!
此致
敬礼!
更名字申请书篇3
____公安局 ____派出所:
本人女儿居民户口簿上的名字是 ____,女,汉族,____ 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 1 条规定:未满十八周 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女儿姓名为 ____的申请。
改名理由:因为现在所使用的名字(____)与家中直系亲属长辈重名,所以为了避免乱辈份而产生的误解,今特此提出书面改名申请。我知道,这样会 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但还是恳请贵所予以批准我为女儿 的改名申请,为谢!
特此申请
更名字申请书篇4
尊敬的户籍管理:
小孩的名字叫作xxx,名字里面有个生僻字,名字一直被误。看病上学都不习,带来了许多不便。在今后的人生旅途中不必要的麻烦,特申请将原误名xxx改为xxx。谨请批准为盼,深表感谢!
更名字申请书篇5
尊敬的宣风派出所所长:
我儿易骞,出生于20xx年10月13日下午,现已五岁多了,系学龄前儿童.家住宣风镇红桥村74号,本人在宣风镇中学工作,妻子务工务农,.儿子出生时本人给他取名易骞,但在出生后至今的五年多时间里,使用” 易骞”一名,带来了诸多不便,因为骞字是不太常用字,也很少在日常交际和书面语中出现,为人们所不熟悉之生僻字,笔划笔形多,书写也不方便,屡次在就医入托签名银行记帐等等情况下使用” 易骞一名”时,为人们所误读误写,不熟悉该字的人见到这个生僻难写字时,总要打听”骞”读什么音.是什么意思.这些情形都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引来诸多的烦恼.正因为”易骞”一名难认难写易误读,现决定将”易骞”更名为”易坚”,通俗易写,一目了然,响亮动听,涵意深刻,我和我的家人寄希望于儿子在健康成长的氛围中,能有坚强的意志,坚定的信念入学即始就能一步一步打下坚实基础,成长为响当当的新一代坚强坚定型男子汉.
以上所诉,本人申请将”易骞”更名为”易坚”,以方便进入小学就读后,为易坚的入学第一步开个好头.谢谢合作.
此致
敬礼!
更名字申请书篇6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的名字叫作xxx,由于xxx原因,我的名字一直被误作为xxx,与我的(身份证\学籍等)不符,现给我的生活/学习带来了许多不便.为了在今后的人生旅途中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特申请将原误名改为xxx.谨请领导批准为盼,我深表感谢!
更名字申请书篇7
尊敬的领导:
本人现用名xx,女,汉族,20xx年x月xx日出生,出生于湖北省恩施市屯堡乡新街村三龙溪组4号身份证号:xx。xx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在认真学习和研究了姓名权的有关法律规定后,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现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更改为:xx,请予以更改望同意为!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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