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合作合同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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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个人在平时的生活中,都会遇到要签署合同的情况,对于合同,我们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来对待,陆玖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股东合作合同通用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股东合作合同通用7篇

股东合作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目前鉴于甲方利用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乙方、丙方利用自身具备的餐饮加工技术,因此,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资金、乙方、丙方以技术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一事达成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一、项目公司概况

1、项目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项目公司的主要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

4、项目公司具体设立事宜和前期筹办事项由甲方安排,相关费用计入公司开办费用。

二、各方出资

1、乙方、丙方同意以其拥有的餐饮加工技术的独家使用权和乙方、丙方的长期劳务服务作为出资。

2、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现金,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年出资完毕。

3、由于乙方、丙方出资仅为使用权,因此其作为技术股东仅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不享有经营管理权。乙丙的股权不得转让、质押等处分。

4、公司每年在月对前一年度税后利润进行分配。如扩大业务运营需要提留利润时,只需经过甲方就可进行。对于公司以后各阶段发展需要的天使轮、a轮、b轮、c轮等融资,持股多方愿意以相同比例出让所持有的股份稀释股权的方式为公司获取各发展阶段所需要资金。持股多方在领受股权后,年内不得以自身名义或实际从事生产经营公司同类产品等行为并签署相关协议。

5、乙方、丙方保证,技术在市场中具有极强的竞争力。在协议签署时,没有通过任何渠道将其持有的餐饮加工技术应用在其它企业的生产中,并且技术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丙个人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保证公司和甲方免受任何损失和索赔。

三、项目公司管理

1、甲方作为项目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负责整个公司的运营和资本运作,主要负责根据乙方、丙方提供的.加工技术生产及和生产相关的工作如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的销售、财务管理、人事安排等,乙、丙不享有以上权力。

2、乙方、丙方作为公司技术副总监,负责该项目食品技术开发,产品的加工及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各类技术性问题,按期按量按时供应老客户认可的食品。

3、甲、乙、丙均承诺遵守项目公司制度,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保证完成公司产品订单生产量。

4、甲方每年向乙、丙方公布一次公司财务账目。应乙、丙要求,甲方可随时提供项目公司财务账目查看。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乙、丙方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协商不成的,可向项目公司注册地法院起诉,但期间必须履行工作义务。

5、乙、丙方同意,任何职务开发结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项目公司。所谓职务开发结果是指乙、丙方在受聘项目公司期间,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构想的所有研究、开发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制造方法、工艺过程等。

四、保密与竞业禁止

1、三方均应对技术及项目公司的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其中乙、丙方同意履行下述保密义务:

(1)将在工作中获取的任何信息视为保密信息,不得将其中任何信息用于与乙方接受项目公司聘用的工作以外的任何方面,不得向项目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

(2)所有由乙、丙方制作的食品并持有的加工技术,或通过其他途径持有的有关项目公司业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数据、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它材料,均为项目公司的保密材料,项目公司可随时要求乙方提供或交付项目公司,乙方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离职时,同意立即将所有上述文件或资料交付项目公司,并办妥有关手续。

2、乙、丙方不得在双方合作期间利用其掌握的技术在其它与项目公司、关联企业从事竞争性业务的企业从事兼职工作或提供技术服务,或协助第三方与项目公司、关联企业所从事的公司业务进行竞争,也不得唆使亲友及项目公司、关联企业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

五、协议终止

1、如协议非因乙、丙方过错解除的,三方将在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日内就项目公司利润进行清算和分配。

2、在协议终止后,前述保密义务仍然有效。

3、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三方就项目公司利润进行清算和分配。

4、如因乙、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解除的,乙、丙方退出合作后,项目公司仍有权使用技术。

5、无论任何原因协议终止,乙、丙方不得引诱项目公司、关联企业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等。

6、本协议合作期以公司注销日为止。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项目公司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项目公司的用途,造成项目公司损失而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持股最多的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持股最多的一方无须经过其它几方同意可同时解除协议。

2、乙、丙方入股技术在同行业中缺乏先进性或者可行性的,又或者乙、丙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非经甲方同意停止技术研发的或者乙、丙不经甲方同意退出合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丙方须向甲方支元违约金。

七、其他

1、各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协议的解释、履行或与本协议有关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2、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不可通过口头形式变动,而只能通过各方签署的书面协议进行修改。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丙方各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合作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各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恒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园林绿化等。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

公司由甲、乙各方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100万元。

甲方出资额均为 90万元人民币,分别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90 % ; 乙方出资额均为 10万元人民币,分别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0% ;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公司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

三、职务和分工

甲方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兼任总经理,主管决定未来合作公司的经营项目,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职务并负责财务总审批;公司部门的设立及管理岗位人员的任免

乙方担任公司的董事兼任财务总监及现场第一负责人,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现场管理及公司发展业务扩展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人;

丙方担任公司的董事兼任市场总监,负责公司市场拓展,物业管理方案及标书制作,公司文化创建和对外宣传及公司发展业务扩展,并负责公司管理人员与员工的培训。对主要岗位人员的任免有建议权。

四、利润分配方式

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均按照甲方占 60%的比例分红,乙方占20%的比例分红,丙方各占20%的比例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

五、退股方式

公司的股东自公司成立三年之内不得退出股份(除特殊情况外)。每个股东的现金出资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股东退股时,经其他股东同意后,公司应先行将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红比例结算,其他股东对退出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公司现有财产按照实际出资的比例退回该股东。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 话:电 话:电 话:

(公章)

股东合作合同篇3

甲方:xx 身份证号:

乙方:xx 身份证号:

丙方:xx 身份证号:

丁方:xx 身份证号:

戊方:xx 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丙丁戊合股(合伙)开办一家xx美容院品厂,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5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 出资的数额(5人的出资比例)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是现金还是场地、设备等)出资的时间(年月日)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如:5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权;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权;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权;丁和戊……同上)甲乙丙丁戊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5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丁戊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5方任何一方都可以在提取股利后再将其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四、其他事项:在xx美容院厂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谁)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5个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股东会议: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生意做大开分厂),xx美容院厂的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不得与总厂或其他分厂或经济实体混合使用,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厂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厂的运作状况。xx美容院厂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5个股东共同享有,厂方的一切业务往来由总厂认可,操作合谈。凡是厂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

六、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享有优先的权利。为了消除各股东的后顾之忧,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加入股份后xx月内,如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并在xx天之内退还股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xx至xx时间内xxx方不允许退出股份。在xx时间后,如有哪方股东退股,其所持股权由其他股东认购,如其他股东不认购,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甲方(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丙方(签名) 年 月 日

丁方(签名) 年 月 日

戊方(签名) 年 月 日

见证方:(签名和盖章)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股东合作合同篇4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一章总则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m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互利共赢,风险共担。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软件开发及销售。网站制作。网络设备销售及弱电工程施工。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十二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十三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十四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十五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做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十六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十七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十九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

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二十四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如有本章第三十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十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做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三十五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总经理

第三十六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七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三十八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三十九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四十一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四十二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四十三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四十四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四十五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六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四十七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四十八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四十九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一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五十二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五十四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五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七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五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五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六十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六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六十二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账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六十三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六十四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股东合作合同篇5

合股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股人按上列项目次序填写)

第一条 合股主旨

第二条 合股策划项目和范畴

第三条 合股期限

合股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法、期限

1.合股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法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股人同上次序列出)

2.各合股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过去交齐,过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钱并补偿由此酿成的吃亏。

3.本合股出资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股期间各合股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便哀告破裂,合股停止后,各合股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扫数,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红利分派与债务负担

1.红利分派,以________为根据,按比例分派。

2.债务负担:合股债务先由合股财产归还,合股财产不敷归还时,以各合股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负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让渡

1.入伙:①需承认本公约;②需经全部合股人赞成;③履行公约法则的权力任务。

2.退伙:①需有合法原因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股庆幸时退伙;③退伙需提早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股人并经全部合股人赞成;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法出资,均以款项结算;⑤未经公约人赞成而自行退伙给合股造成吃亏的,应进行补偿。

3.出资的让渡:允许合股人让渡本身的出资。让渡时合股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让渡合股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不然以退伙对待让渡人。

第七条 合股当真人及其他合股人的权力

1.____________为合股当真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展开交易,订立公约;②对合股奇迹进行平常办理;③销售合股的产品(货品),购进经常使用货品;④付出合股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股人的权力:①参予合股奇迹的办理;②听取合股当真人展开交易环境的报告;查抄合股帐册及策划环境;④互助决议合股庞大事变。

第八条 制止行动

1.未经全部合股人赞成,制止任何合股人擅自以合股名义进行交易活动;如其交易获得长处归合股,造成吃亏按实际吃亏补偿。

2.制止合股人策划与合股竞争的交易。

3.制止合股人再参加其他合股。

4.制止合股人与本合股签订公约。

5.如合股人违背上述各条,应按合股实际吃亏补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部合股人决议革职。

第九条 合股的停止及停止后的事变

1.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停止:①合股期届满;②全部合股人赞成停止合股干系;③合股奇迹结束或不能结束;④合股奇迹违背法律被撤除;⑤法院凭占有关当事人哀告判决驱逐。

2.合股停止后的事变:①即行推举料理人,并聘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加料理;②料理后如有红利,则按收取债权、归还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派残剩财产的次序进行。巩固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股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加分派;③料理后如有吃亏,不论合股人出资多少,先以合股互助财产归还,合股财产不敷归还的部分,由合股人按出资比例负担。

第十条 胶葛的办理

合股人之间如产生胶葛,应互助会商,本着有益于合股奇迹成长的原则予以办理。如会商不可,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公约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办理构造承诺之日起见效并入手下手交易。

第十二条 本公约如有未尽事件,应由合股人集体评论辩论补充或点窜。补充和点窜的内容与本公约具有划一出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公约本来一式____份,合股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股人:____________

合股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合作合同篇6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入股出资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的名称:

经营场所:

二、经营范围:

三、甲、乙双方的姓名

1、甲方:

2、乙方:

四、经营期限: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五、出资方式及数额

1、甲方以_________出资,价值人民币_________元;

2、乙方以_________出资,价值人民币_________元。

(乙方给予甲方(___________元整)作为入股保证金以保证在经营期限内不退股,待经营期限届满乙方退出股份时矛以返还。)

3、甲、乙双方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公司经营期间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

六、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公司一般在_________进行财务结算,甲方按_______分取利润或分担亏损;乙方按______分取利润或分担亏损;(未经协商同意单方面造成损失由个人按实际损失承担)。

七、退股

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入股人可以退股:

1、经营期限届满,乙方不愿继续经营;

2、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3、经营期限届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退股;

4、甲,乙双方发生难于再继续股份经营时可以退股;

5、乙方退股需提前___月告知甲方并经甲,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经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解散与清算

公司股份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经营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愿继续经营的;

2、甲,乙双方决定解散;

3、经营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双方解散后,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结算;

5、经营终止后,甲,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九、经营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双方财产不足清偿部分,由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份,自双方签名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股东合作合同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e_mail: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e_mail: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项目:

甲方、乙方共同出资合作______________项目。

第二条投资额与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

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______倍的溢价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村入指定的银行账户:_________。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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