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一种情感的表达,能够让读者感受到作者的真实感受,写心得体会是将自己的感受化为文字,让读者能够感同身受,下面是陆玖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法》的心得体会模板7篇,感谢您的参阅。
《法》的心得体会篇1
我们都知道,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的未来和命运,也能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新《义务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促进义务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作为学校中的一名普通教师,在学习了《义务法》之后,对提高师德修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它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的今天,我们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新风。原理告诉我们,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法》要求我们教师必须热爱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事业。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
我是一名教师,肩负着育人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更应从自己过去的工作中找出不足,必须全身心地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这是一名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要在实际工作中,时时处处体现师爱其实并不简单。有时,细小的一个工作,看似简单的一种举动,也许会折射出我们教师的理念。班级中的王新博同学,知识欠缺的太多,为了使他尽快的追上队伍,就利用课余时间给他补课,同时发动班级学习好的同学帮助他,他的成绩提高的很快。既方便了学生,切实减轻了学生的负担,又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更增强了困难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我想,这小小的改变中,就蕴涵着老师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也是大家在学习了《义务法》之后的一种新的有效尝试。教师站在了学生的立场上,改变了自己原本已经习以为常的一些教学行为,目的则是为了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困难。作为教师,必须要对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关注学生原有的基础与能力,因材施教地帮助他们学会学习,因地制宜,潜移默化地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称得上不辱使命。
《法》的心得体会篇2
我是个刚刚踏上幼儿园工作岗位的教师,但我深深地认识到对幼儿充满爱是做好教师工作的关键。
记得有位老教师说过:“没有爱就没有。”大作家高尔基说过:“谁爱孩子,孩子就爱谁。只有爱孩子的人,他才可以孩子。”可见,爱是通往成功的桥梁,也是一条基本准则。
一、纯真的爱心是“施爱”的基??
有人说:"一切的方法,一切的艺术,都产生于对幼儿无比热爱的炽热心灵中。"因此作为一名教师,首先应该做到爱孩子。
刚接触幼儿,他们纯真的笑容感染了我,因此对于一些童趣十足、无伤大雅的举动我总是宽容对待,欣赏他们的可爱之处,保护他们珍贵的自尊心。
幼儿在师爱的沐浴下轻松快乐地学习、生活。即使他们违反了纪律,严厉批评时,我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更要让他明白:老师是关心你、爱护你的,是为你着想才如此严格要求……这样,在"严师"面前他就不会产生逆反心理或歧视情绪,而理解了老师的苦心。正是老师的爱才使得这“良药”不苦口,“忠言”不逆耳。
二、真挚的情感是“施爱”的前提
教师真挚、深厚的情感可以发出强大的爱流,有利于传导,教师把心里的情感用语言、行为表达出来,师生间通过精神的交流,达到思想感情上的联系和信赖,教师真挚的情感在幼儿的情绪上就会产生共鸣。打开幼儿的心扉,引导他们走上一条充满自信,充满欢乐的人生大道,这比什么都重要。
三、尊重幼儿是“施爱”的关键
优秀的教师给幼儿以长辈式的关怀和爱护,从不以家长式的态度对待幼儿。在“施爱”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对幼儿持尊重的态度。即:尊重幼儿的人格,尊重幼儿的感情,有礼貌地对待幼儿。严厉的责备和不适当的批评都会招来失败,甚至导致师生的对立。因为他们的自尊心强,对他们的的方法是:避开严厉的直接批评,尽量和风细雨,说服。
四、了解幼儿是“施爱”的途径
教师对幼儿的情况要深入了解,对幼儿的心理变化要细致观察,只有这样,教师才能以更好地接触到幼儿情感的"点子"上,这种接触点就好像是"心窍",是个突破口,它往往是教师传授爱的门路。
老师用心去多方面地了解自己的幼儿,然后适时地进行鼓励,这可能改变幼儿的一生,毕竟,一个人人品好,诚实,最可贵。
五、面向大多数,是“施爱”的良法
教师生活在幼儿中间,深知幼儿需要教师的关怀与爱护。而喜欢得到这种师爱的并非是一个或几个幼儿,而是所教的全部幼儿。但教师只有一个,时间和精力都有限,这就必须调动集体的力量,通过集体的关心使幼儿感到温暖,相互影响、帮助、扩大和深化师爱的作用。
教师的爱不是偏爱,要无选择地、公正地、无例外地爱每一个幼儿。教师要善于控制自己的情感,不能对优秀幼儿偏爱,对后进生另眼相待。教师对优秀生要严格要求,对后进生要给予更多的关怀。
六、“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相信幼儿、理解幼儿、尊重幼儿,微笑着面对幼儿,幼儿会把全部的爱心和敬意奉献给我们,我们的工作也一定会开展得生动活泼,卓有成效。爱,是启动教师自身内部力量和智慧的能源;爱,是通向幼儿心灵深处的道路;爱,是创设优化的环境和心理环境的瑰宝。对幼儿热爱、理解、尊重、关注他们丰富而复杂的内心世界,只有这样才能将教师的爱通向幼儿的心灵。
最后,让我用魏书生老师的一段话作为总结吧:世界也许很小很小,心的领域却很大很大。教师是在广阔的心灵世界中播种耕耘的事业,这一职业应该是神圣的。
愿我们以神圣的态度,在这神圣的岗位上,把属于我们的那片园地,管理得天清日朗,以使我们无愧于自己的幼儿,以使我们的幼儿无愧于生命长河中的那段青春年华。
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是新法对职业人才培养提出的目标要求。新法强调,实施职业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受者进行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传授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培养技术技能。对学校,规定职业学校应当加强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保障教学质量;对教师,着力加强“双师型”教师建设,规定国家建立职业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立适合职业特点的教师岗位设置、职务评聘制度;对学生,规定高等职业学校可以采取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招收学生,学生应当养成良好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行为习惯,按要求参加实习实训,掌握技术技能等。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一秘为大家整理的8篇《法学习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更多精彩的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一秘。
《法》的心得体会篇3
在培养幼儿主动学习的过程中,我的观念发生了变化,对教师在一日生活中过多地组织群众活动有了一些思考,并尝试着减少对孩子的一些不必要的要求。
这天,我没有按照往常的做法让孩子们群众行动。有的三五成群地在自然角观察,谈论着什么;有的站在新贴出的活动区记录表前,寻找着自我的名字,议论着谁的红花最多;有的干脆走到桌前,翻阅起老师中午备课时留在那儿的书。我没有打扰他们,因为孩子们都在做着有好处的事情,说着感兴趣的话题。幼儿园生活要有纪律,同时要让孩子生活得简单,给他们支配自我的权利和机会,让他们自我决定先干什么,后干什么,这对他们今后主动适应社会生活,主动约束自我的行为,构成必须的时光观念,有着更深远的好处。我决定在以后的日子里,要让孩子们拥有更多的自由时光,让他们生活得更简单些。
幼儿园的孩子什么时光做什么事,历来由老师安排,好像是天经地义。为了照顾好孩子,我们要求他们一切行动听指挥,很多活动都得群众进行。当然,班级里孩子多,排队、等待就难免。孩子们消极、无奈地等待着,他们的时光被白白浪费,他们的主动精神被逐渐磨蚀。为了不“乱”,老师必然要规定“排好队’,“不要随便讲话”……一些控制潜力差的孩子,活跃的孩子,主动性、自主性强的孩子耐不住这无聊的等待,会经常不断地影响纪律。从而招致老师的批评。过多的批评,造成幼儿与老师的关系紧张;过多的指责,又使得他们的自尊心受挫,失去上进心。可见,过多的群众约束会影响幼儿的主动发展,就应尽早改革。
老师率先行动,尝试把自主权还给孩子。给孩子们自我支配自我的权利和机会,让他们根据状况决定先做什么再做什么,学习合理地使用时光,安排自我的活动,做一个有头脑的、主动的人。这种锻炼,能够使孩子构成自主、主动的个性品质。它不但为幼儿这天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搞笑创造了条件,而且为他们今后从容地应对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泗水新中展开教学已经有三个星期了,由中国教师承担的中班华语教学课时每周2小时,本地华语教师承担4个小时,累计周教学时数为6个小时。至今为止,中班孩子理解华语教学累计18个小时,学习了“手、苹果、小狗、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共七个词汇的汉字与读音。
《法》的心得体会篇4
义务法实施20年后重修,增加内容很多。据参加法案审议的人大委员称,“不收杂费”是本次修改的一个核心内容。
“学杂费”是中国人耳熟能详的一个老词儿。老版本的义务法只规定了“不收学费”,给“杂费”留了个口子。部有关负责官员介绍,20年前,这个口子很小,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每年全国义务阶段的杂费收入加在一起仅8亿元。所以,当时,法律的起草者和审查者大都没太把它当回事儿。想不到,这么一个小口子后来竟会导致“溃堤”如今,每年全国义务阶段的杂费收入已达上百亿元之巨!
所以,我们说新版义务法确实好。单是“不收杂费”4个字的含金量,每年就能为百姓省下上百亿元!
中国农村的义务,是从“人民人民办”起步的。农村家长岂止要负担“杂费”,校舍“六配套”,民办教师工资,以及各项维持费用,几乎全都是由农民出钱。所以它远称不上是真正意义的义务。而实现不了真正的义务的农村,自然称不上是新农村。
近年来,国家财政由“建设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型,投向事业、特别是农村中小学事业的资金迅猛增加。同时,先是费改税,然后减税,然后免税,绝大部分民办教师也已转为公办,政府公开承诺到20xx年免除所有学杂费,义务阶段由农民自己负担的项目正急剧减少。义务法此时重修,其严肃性、可行性,其背后体现的国家意志,应不至于再引人怀疑。
当然,现在,如果基层官员执意要找空子来钻,肯定也还是能钻出空子的。“一事一议”本身就留着口子,而跟农民最容易“议”成的“事”,一向就是集资办。新版义务法没有规定“国家免费提供课本”,学校摊派教辅书也就可以没有边际。如此等等。中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律修订得再严密,也经不起有心人细细把玩。
所以,我们希望基层官员们,除了数算法律文本中究竟写了几项“不收”以外,还得尊重立法本意,还得领会法律的精神,还得讲究执政为民。
《法》的心得体会篇5
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也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
9月1日,新《义务法》开始实施,这是我国义务发展史上的一个新起点。这个新起点,意味着“素质”由理念、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意味着“均衡发展”成为新时期义务发展的新方向;意味着政府将更多地承担起对义务的责任;意味着广大教师的地位、职务、待遇、培训等将得到更有力的法律保障。下面,我就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法》谈谈个人的一点学习体会。
在全面推进素质的`今天,作为我们新时代的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的老一套不放手,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因此,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
素质不是一种运动,也不是一阵风。素质的落实需要细致的工作,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体现在学校各项日常的教学工作当中。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这段时间通过学习,深刻地认识到: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做好教学工作,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工作者。
《法》的心得体会篇6
新《义务法》的颁布实施,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新《义务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法》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行为,但是对于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 在实施新《义务法》过程中,我认为: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事业。
?新义务法》的学习让我深深感受到:
一、德育是我们工作的首位。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二、全面推进素质,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打破传统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接受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才是一切为了学生,那么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应该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内容,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同的作业。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别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法》的心得体会篇7
我从事了几年的幼儿工作,但关于《法律法规》这方面的知识,我自己认为还是需要进一步学习提高。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关于教师基本修养与师德。谈到修养与师德,其实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必须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榜样和标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务必具备良好的修养与师德,这一点十分重要。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明白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就应好好学习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是我国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务必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务必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务必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基本资料,明白了《教师法》不仅仅帮忙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我在行为上有了准则,只有好好学习才能保证自己享有的权利。《义务法》于1986年实施的,国家一向都十分重视发展社会主义事业,把普及义务、实施素质和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因此它具有全社会性、普遍性、强制性、统一性和基础性。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资料,让我明白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校长认同,就务必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到不体罚、不挖苦、不讽刺、不威胁学生等等,要时刻关心后进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幼儿,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大胆鼓励,做到因材施教。
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一个热爱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务必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
教师务必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交心谈心,帮忙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就应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堪为师范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甚至还会导致逆反心理产生。绝大部分幼儿不喜欢老师批评时讥讽、损伤幼儿,伤害幼儿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工作中,我们应掌握批评的“度”,变“忠言逆耳”为“忠言悦耳”。
《法》的心得体会模板7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