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对同一本书的读后感都可能截然不同,这正是阅读的魅力所在,要想写出令人满意的读后感,我们需要在文字中传递真挚的情感,陆玖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高子阳读后感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高子阳读后感篇1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起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高子阳读后感篇2
?散步》是重庆师范大学教授、作家莫怀戚的作品。
文章写的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一天。一家三代在田野上散步。散步中,面对岔路,儿子要走小路,因为小路有意思,母亲则因身体条件限制要走大路,‘我’权衡再三,决定尊老,但故事并没有结束,母亲又改变主意,要‘爱幼’走小路。
文章用平淡、朴素的语言描绘了一家三代在散步的情景。全篇没有一个生僻华丽的词语,更没有让人费解的句子,除结尾有几发含蓄外,其余则明白如话。如文章写道‘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充满生活情趣的口语,既表现孩子的天真、聪明,又表现家庭的幸福、温馨。
散步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件极其平常的事情,生活中最容易被忽略的又往往是最独特的。幸福并不一定是名誉等。只要和家人在一起平平淡淡地生活着就是一种幸福。
三代同堂的'家庭一次散步的小事来学所表现的意蕴却深入人心。反映了古朴的尊老爱幼的家庭道德美。文中‘我’和妻子代表着中年人是家庭的砥柱,上有老,下有小,既要善养老人,
又要抚养孩子,肩负着成上起下的责任。我背母亲,妻子背儿子这具体可感的生动形象让
我顿悟人生哲理:人到中年对生活有一种责任感,使命感。
那么,我这个未来的中年人中的一员,又为何不从现在做起呢?
高子阳读后感篇3
?活着》是一部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余华通过一位中国农民福贵悲惨的一生,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福贵是地主家儿子,年少就不学好,吃喝嫖赌样样俱全。赌光了家产,气死了老爸;战乱又被拉去当兵,急死了老妈;战争结束后回到家,看到女儿因病发烧变成了哑巴;儿子更惨了,小学没毕业,就给县长那生孩子的老婆献血,被抽血抽死了;好不容易把女儿嫁了个好人家,结果女儿生孩子大出血也死了;女婿沾上这个家也难逃厄运,被机器碾死了;福贵的媳妇本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娶过来没过过一天好日子,接连不幸,终于油干灯灭,熬死了。总算是有个外孙接个香火吧,结果三年自然灾害,孩子饿得慌,吃多了豆子噎死了。一大家子人都死光光,按理说孤独的老福贵受不了这么大的打击,也该随至亲驾鹤西去了吧,可他偏偏还“活着”。他亲手埋葬了身边所有的'亲人,买了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故事的结局:老人牵着老牛,用粗哑的嗓音唱起了老歌,“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此时,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
我早已泪眼婆娑,细细回味作者的那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就够了。
高子阳读后感篇4
“芳草碧边天……”这个旋律时常浮现在我的脑海中。英子,这个善良、真诚、纯洁的小女孩更使我难以忘怀。
这本书是描写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了,中间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在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本书的每一篇到结尾,主角似乎总是离开英子,像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我们看海去那个小偷,奶妈,最后连她的爸爸也离她而去了,当时她才小学毕业呢!看着无人修剪的花任意雕落。
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惠安馆那章。秀贞是英子搬到新家认识的新朋友之一。她天天听着她念叨着小桂子之类的话,使英子很好奇,她觉得假装有一个小桂子很好玩,于是她每天上午偷偷跑去惠安馆和秀贞玩,听她讲小桂子的事。可是似乎胡同里谁都说秀贞是疯子,不许自己家的孩子靠近惠安馆。但是在英子的眼里,秀贞跟其他人家的姑娘没什么两样嘛。直到有一次,她无意中听到了宋妈说的话,才知道秀贞为什么会变疯的。原来,秀贞和一个借宿在惠安馆的学生相爱,有了孩子,但是他必须得回家一趟,可怕是被他妈扣在了那里,一走就是六年。后来秀贞生下来一个女孩,却被她妈丢到了齐化门城根下,她从那时开始就疯了。英子从秀贞口中得知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她还告诉英子小桂子的脖子后面有一块青疤,拜托英子帮忙找到小桂子。秀贞的眼睛下面有两个泪坑,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也有两个泪坑,英子经常把妞儿和小桂子混在一起。直到有一天,妞儿和英子哭着说她不是她爸妈亲生的,说要回齐化门找她的亲生父母时,英子恍恍惚惚地去掀开妞儿的头发,发现妞儿的脖子后面真的有一块青疤。她想让秀贞和妞儿回惠安找她爸去,于是拿上妈妈的金手镯,带着妞儿跑去找秀贞了。秀贞连夜整理好行李,带着妞儿去搭火车。可是英子不舍得妞儿,便使劲跑去追赶妞儿。那天夜里,又下着大雨,英子还发着烧,但她最后还是顶不住了,幸亏刚好遇见了妈妈,她才不至于晕倒在马路上。后来,英子有一次听妈妈说原来那天晚上秀贞和妞儿被压在了火车底下了……英子突然想起了一个人,她那又湿又长的睫毛一闪动,眼泪就淌过泪坑流到嘴边了。书中的英子用自己幼嫩的眼光看着这个杂乱的社会,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着自己特别的理解和看法,但她也有分不清的事,像她分不清海和天、好人和坏人的区别,因为她觉得太阳是从碧蓝的大海上升上来的,但是它也是从淡蓝的天空上升上来的呀。而她更有一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乐于助人的善心,像那次她为了别人家一家团聚,竟把妈妈的金手镯都拿去给别人做盘缠,这是件几乎连一个成人都做不到的事,这让我想起了一句俗话“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哪怕如同赠人一支玫瑰般微不足道,但它带来的温馨都会在赠花人和爱花人的心底慢慢升腾、弥漫、覆盖。这本书也是林海音为了怀念她的那个难忘的童年而写的。
高子阳读后感篇5
喀喀莎看似柔弱,内心强大;外表丑陋,心灵美好。她本来也可以像姐姐一样过上一种轻松惬意的生活。但是,就像她说的:“它是一颗牙齿,又不仅仅是一颗牙齿。”这朴素的话语,蕴含着喀喀莎非凡的毅力:我们许多人都有目标有计划,但是在坚持的过程中害怕困难、害怕被不认同,而有始无终。坚持梦想的过程是痛苦的,但是值得的。
“忠于内心,驰于情感。”做一个像喀喀莎一样忠于自己内心目标的人,看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哪!
高子阳读后感篇6
我看了一篇名叫《 人生》的书。从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好人无处不在,讲述了一个个广东先进代表的感人事迹,新时期广东精神时刻体现在他们身上。 如:省中医院护士长叶欣、勇斗歹徒的女战士—邱玲、两次独闯灾区的警察志愿者—朱铁........,。其中我觉得最感动的一篇文章是《勇救130名洪水围困村民的“断臂英雄”》,这位英雄的名字叫陈希少,他是河源市东源县柳城镇农民。20xx年6月,他所在村和邻村3000多名村民被洪水困住,危急时刻,幼年失去双手的他,找来一只船,用半截胳膊夹住长长的船桨,往返划行23趟,历时13小时,从洪水中救出130多人,他不顾自己的残疾,只顾他人的生命危险,想着救被困村民。被评为“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称号,他是名副其实的“广东劳动模范”;也是广东省“爱国、守法、诚信、知礼”十大杰出人物。
我们广东正是因为有象陈希少这样许许多多的杰出人物,才有今天的繁荣富强、文明进步、团结稳定的幸福生活。他们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是新时期的活雷锋,要学习他们的高贵品质、积极进取、无私奉献的精神。
看了这本书让我明白要怎样做人,如何做好新时期的广东文明公民。首先,要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做事要有道德,事事有道德,时时有道德。其次,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要严格地遵守待人处事的信誉和信用,积极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做到诚信无欺。最后,要做个注重实干,善于行动的人,遇到事情不后退,不逃避,想方设法完成,而且要尽可能的降低成本,降低费用,减少浪费。 从今天开始,我们要好好学习,奋发向上,为广东美好的明天献上自己的一份力量,时刻提醒自己做一个诚实守信,有道德的广东人。
高子阳读后感篇7
?围城》是我上高一的时候借的书,那时候班主任还是语文老师,我还没想好到底是学文还是学理。那时候并不太了解钱钟书,只觉得封面好看,借来就一直放着,偶尔翻两页看看。
看了什么也不记得了,只记得生平第一次被老师当众辱骂,我哭得很凶,剩下的半个学期都在自暴自弃。唯一的念头就是不想在理科班待下去了。那时候看了几页《苏菲的世界》,就以为哲学是自己毕生所爱。学文科就能学哲学,学文科就能逃避理化生,学文科就能逃避所有的嘲笑。那时候学文科这个念头就成了我唯一的向往。
后来我真如愿读了文科,才觉得文科也不过如此,每天重复枯燥的知识点和答题技巧,日子长得望不到边。完全没有我心心念念的所谓“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真有一种待在围城之中,想逃又逃不出去的无奈。
如今五年过去了,我终于能够好好坐下来读一读《围城》,才发现自己文学天赋实在有限,足足半月有余,也只是略微领略到了一些中文之美。直到现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才隐隐明白,原来自己也不过是钱老先生笔下的“城中人”,像迫切渴望成长一样渴望被理解、被认同,渴望证明自己。等到渐渐长大才发现,原来自己曾经向往乃至崇拜的价值,其实也不值一提。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出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人无论如何挣扎都逃脱不了被束缚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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