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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读后感200字篇1
读罢红楼,心里酸酸的。不知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还是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好像每种都有一点。但总是觉得那不是全部。
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
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
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
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悲剧的起因,还不如把责任归到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可以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人的痛苦。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父与子读后感200字篇2
今天下午,我一个人在家里面觉得很无聊于是便翻了翻书想看看。一看书名,原来是《岳飞》。我怀着好奇心慢慢的打开了书。打开书,只听见隐隐约约的有杀喊声,开始很小,后来很大。紧接着又是威风凛凛的.大喝声。伴随着这样的情节,故事便开始了:
岳飞,出生于相州的汤阴县。岳飞的爸爸岳和给岳飞取名“飞”,字鹏举,是希望他长大以后鹏程万里,前途无量。可就是在他出生的第三天黄河大堤决口,洪水淹没了岳家村。岳飞的爸爸岳和为了保护儿子和妻母舍弃了他的生命总算救了岳飞。后来她们母子两个被河水冲到了河北黄县的麒麟村,被一个富人家给救了下来。于是就暂住了下来。岳飞在很好的保护下长大,岳母为了让儿子将来做一个忠臣,于是就在他背上刺想了“精忠报国”四个大字,这四个字陪伴了他一生一世,直到死。后来岳飞又拜了名师周侗为师,练就一身好武艺。岳飞资历出众,又被推举成为大元帅。一场腥风血战就开始了。
一次与兀术大战中又击败了兀术。先是将它迎进山谷,四边埋伏,积乱石断他后路。这次大战,消磨金国的元气,激起宋国的斗志,以后战斗也连连得胜。
可是,这时宋国奸臣当道。大奸臣秦桧以莫须有罪名诛杀岳飞全族。
看完这个故事我感触颇大。岳飞那种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令我感动。岳飞一生清廉,正直,最后光荣的死了,青史留名。
父与子读后感200字篇3
?百年孤独》是我比较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和读其它书都很明显的不同,这可能就是本书的特点之一吧。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就是全书几乎没有任何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
这部30万字的《百年孤独》,很好看,你会时而放声大笑,时而眉头紧锁,当时重复率最高的表情是“瞪大的双眼”因为据说本书是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最具代表性的作品。
马尔克斯对于生活也许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他笔下的人物,不管是性格开朗还是封闭,是坚毅向上还是堕落腐化,不管他们的生活是积极向上还是纸醉金迷都给人一种深深的孤独无奈感,他们都不可避免坦然淡定的走向死亡。他笔下的世界虽然经历了上百年的发展却还是愚昧落后没有任何进步相反还逐渐走向没落。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一旦遇到悲凉的心境就需要有人出来安慰,因为你体会不到他的孤独,你那善意的劝解反而更加刺痛他孤独的感伤,使他倍感孤独,适宜的离开也是一种默默的关怀。也许他需要一首悲伤的乐曲,也许他需要一段文字,他需要的无非就是将他的孤独表达出来的艺术,而这期间只有他自己明白。
孤独希望与安静和黑暗为伍,但人却要面向阳光,否在会在无限的孤独里被黑洞吞噬。
父与子读后感200字篇4
通过老师们的极力推荐,我半信半疑的开始读第一页,但刚读了一会儿我便早就欲罢不能。心里不得不敬佩这真的本好书,于是我便开始在其他国度里畅游。
我为简爱在舅妈家被欺负流泪;为简爱在孤儿院饱受人格屈辱而悲愤;为简爱的人生坎坷而感叹。但这大多都是对简爱的同情与理解。而真正让我感动的是罗彻斯特放弃了自己高贵的身份选择了社会上卑微的小人物——简爱。
在很多人看来这都是不可思议的事,但罗彻斯特不顾世俗纷扰,真心爱着她,欣赏她那内在的美。
后来疯女人烧毁了桑菲尔德庄园,也烧毁拉罗彻斯特的双眼。他从此开始了孤身一人、无依无靠的生活。而简爱毅然放弃了表哥的爱,回到罗彻斯特身边寻找纯洁的真爱。
或许有人说简爱傻,但正是这种单纯的想法与高尚的品质,使他们共同演绎了人世间最美的感情,同时也获得了人们的祝福。
父与子读后感200字篇5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我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午时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我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日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仅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仅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趣味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我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终,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我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的幸运,亦是的勇气。
父与子读后感200字篇6
这两个星期,我读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书中那个淘气的埃米尔深深地吸引着我。
埃米尔是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他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把血扣在自己爸爸头上;把妹妹的脸涂成深蓝色;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里……他是那么淘气,也是那么勇敢。帮助长胡子的女士捉住了无恶不作,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宴,并惩罚了母老虎般的济贫院女班领。他还是个善良的天使,像母亲般照顾一只快要死去的小猪——小可怜儿。
我们要像埃米尔一样,富有正义感,乐于助人,但不要像他一样淘气。记得有一次,爸爸让我去倒垃圾,我便找了个借口:”我还要写作业。“事实上,我作业早就写完了,正在看电视。我跟埃米尔比起来,简直是云壤之别,埃米尔虽然是个淘气包,但是他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是很多人都没有的,要像埃米尔学习,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
读了这本书,令我颇有感触。我希望像埃米尔一样永远充满想象、纯真可爱,永远”淘气“。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书,这一本书的名字叫做《淘气包埃米尔》。
这一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十分淘气的小男孩而,他的名字叫做:埃米尔,一个月有三十多天,每一个月最少做六十件淘气的事情,每一天至少做两件十分淘气的事情。
埃米尔家住在卡特胡尔特庄园里。有一次,埃米尔竟然把自己可爱的小妹妹小伊达当成国旗挂在升起索的钩子上,升到了旗杆的顶部!因此,可怜的埃米尔被他的爸爸,也就是视钱如命的安东。斯文松先生给锁进了木工房,每当埃米尔待在木工房里的时候,他总是会在木工房里雕刻一个木头小老头儿。
在平淡的日子里,埃米尔做出了平淡无奇的淘气小事,但是,其中有一点儿事情是无意的,比如:埃米尔把老鼠夹子放到他爸爸的脚常放的地方,是怕老鼠找不到食物,就去吃他的爸爸的脚趾头,但是,他爸爸把脚放到了上面!
虽然埃米尔十分地淘气,但是,我还是特别地喜欢他!
读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我体会到了埃米尔所有的喜、怒、哀、乐。埃米尔爱帮助别人,但是最后却变成了一个很坏了事。埃米尔善良、聪明、勇敢、机智可爱……他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我们意想不到的事,让我感到非常吃惊,如果让我做,我都有可能做不也来。
埃米尔每天都戴着他的“猫子”和小伊达玩,但是肯些事情也激怒了他的爸爸。埃米尔把小伊达放到果汁机里玩,却没想到埃米尔的爸爸却生气了,把埃米尔捉住拉到木工房让他边削木头边反省,可埃米尔不知道凶到底哪一点做错了。埃米尔每次玩游戏都会被周围人误解,觉得埃米尔是外坏孩子,埃米尔好会好好反省。如果我是埃米尔,我一定很愤怒,并且还有可能反那个人狠狠的暴打一顿。
埃米尔经过这些事后,已经有了一定的经验,并且还可能快速的解决一些问题。假如我跟你真的能见上一面,我们就有可能成为最好的朋友。
父与子读后感200字篇7
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相信很多人是看过的,第一次便被这么朴素的书名所吸引了,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人。
少安、少平两人平凡的的一生,却是充满了奋斗,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尽管他们一直处在生活的压迫中,被生活驱使,但就像少平一样,为了生活,放下学业,忍痛放下爱情,但他没有被生活奴役,至少精神上还是自由的,他还懂得思考,懂得反思自己的生活,考虑自己的前途,并不像大哥少安那样为了生活而生活,少安开砖厂,无非是为了养活一家人,当然对于少安,我并没有贬低之意,在那种时代背景之下,在那种生活条件下,人们当然先是为了生存下来,都吃不饱还谈什么追求精神世界?
再看现在,现在人们的条件相比较过去已经好了不知道多少了,但是看看,还是有很多的人注重于对物质生活的追求,现在社会上各种的事情层出不穷,明明都已经是接受过高等的了,为什么还是禁不起物质的诱惑,任由自己的灵魂如此脆弱?还是与整个社会环境是有关系的,那个时代的人们虽然生活条件可能很艰苦,吃了上顿没下顿,但是朴素是那个时代的特征,特别是广大的老百姓,尽管当时的政治斗争激烈,但也正是那种压迫的环境下才更让人们明白生活的不容易,让人们更加懂得生活的珍贵。
父与子读后感200字篇8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看了个故事叫《面包“换”书》,看了这个故事,我深深的受到了感动。故事里说:一个孩子很爱看书。但他没有钱买书,就连买面包的钱也省下来买书,那个孩子就是伯尔。
其实我根本不看书。如果我有了零花钱,也不会去买书,而会买好吃的好玩的。家里妈妈给我买了好多书,也从她学校借了书。可只有妈妈要求我看书时,我才会翻翻。并没有认真读过。可现在想起好后悔。
我作为小学生,书对我们小学生来说很重要,从今以后我要好好看书,为自己的未来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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